《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答疑手册
01. 问 : 条明确规定只有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才属居住建筑 , 为甚么条中商业服务网点的用房层数又可以
不超过二层
答 :应将条中的“首层”二字删掉 ,只保留“包括设臵商
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即可。
原因:本次属局部修订,在修改本条时,忽略了与其相
关的其它条文的协调。 02. 问:高层建筑地下商场若兼做人
防设施 ,其疏散设计能否参照《人防规范》来执行?
答:可以。
理:“高规”条明确规定 : 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
筑高度超过 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
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则在条明确规定 : 本规
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供下列平时使用的人防工程:商
场、医院、旅馆、餐厅、展览厅、公共娱乐场所、小型体育
场所等;
03. 问:关于“综合楼”与“商住楼”的界定问题。 “高
规”条对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