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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管理办法(暂行)
来源 :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 时间 :2012-05-2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管理,明确工作 职责,
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保证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交通运 输部
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 乡村两级公路危桥的改建工程。
第三条 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管理 应坚持统筹规划、有序推进、
地方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凡在我省境内从事 乡村两级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的各 级
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个人,均需遵照本 办法。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级政府)作为农村公路
建设与养护管理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地区危桥改造工作。负责根据
省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下达的中桥及以上年度危 桥改造计划,
落实改造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