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回填土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物、 构筑物大面积平整场地、 大型基坑和管沟等回填
土。
2 施工准备
2.l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碎石类土、砂土(使用细砂、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和爆破石碴,可用
作表层以下填料。它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 2/3 或 3/4(使用振动碾时) ,含水率
应符合规定。
2.1.2 粘性土应 检验其 含水率, 必须达到 设计控制范围 ,方可使用。
2.1.3 盐渍土一般不可使用。 但填料中不含有盐晶 、盐块或含盐植物的 根茎,并符合
《土方与爆破工 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附 表 1.8 的规定的 盐渍土则可以使用。
2.1.4 主要机具:
2.1.4.1 装运土方机械有:铲土机、 自卸汽车 、推土机、 铲运机及翻斗车 等。
2.1.4.2 碾压机械有:平碾、 羊足碾和振动碾等。
2.1.4.3 一般机具有:蛙式或柴油打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