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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钛厂物管公司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为规范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保障科学发展,根据
《遵义钛厂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实施办法(试行) 》文件精神,结合物管公司
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
是,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规范决策、集体领导、集体决定。
二 、“三重一大”主要内容: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
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一)、 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1、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 方针、政策以及厂党委、 厂部重要决策、
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2、公司年度生产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经济责任制方案等事项。
3、公司月度和年终奖金考核分配、奖惩、福利开支、接待开支、招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