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建设工程工程量单招标评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假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进一步规范建
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投标法》、《河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和国招标标法 >办法》、《建
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和《河南省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2008)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的制度,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的施工招标活动,适用本活动。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在工程所在地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监督下,由该工程招
投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具体负责进行,其他任何单位
和个人均不得干涉评标工作正常进行。
建设工程的招标评标活动应当在当地建设交易中心(有
建筑市场)内进行。
第四条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必须有两名以上评标具
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