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 市 民 政 局 关 于 转 发 上 海 市 建 设 委 员 会 《 关 于批 准 〈 养 老 设
施 建 筑 设 计 标 准 〉 为 上 海 市 工 程 建 设 规 范 的 通知 》 的 通 知
发布日期 :2000-04-11
沪民事发 [2000]11 号
各区县民政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民政处:
现将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沪建建 (2000) 第 0047 号 ]《关于批准 〈养老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批准《养老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沪建建 (2000) 第 0047 号
根据我委沪建建 (98) 第 0088 号文下达的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编制计划的要求,由上海
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上海市民政局共同主编的《养老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经有关专
家审查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