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提供 13482524414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市政府令第 7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 71 号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已经 2011 年 10 月 10 日市政府第 121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韩正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
(2011 年 10 月 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 71 号公布)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 维护公共利益, 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
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基本原则)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公平补偿、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