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公佈本市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等級具體範圍的通知
滬地稅地 [2007]63號
各區縣稅務局、各財稅分局:
根據市政府發佈的 《上海市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規定》 (滬府發 [2007]42號)
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 ,現將本市開徵城鎮土地使用稅範圍內的各納稅等級區域的
具體範圍公佈如下:
一、一級區域適用範圍
(一)由外灘黃浦江岸線—蘇州河南岸—四川中路—延安東路—外灘黃浦江
岸線圍成的區域。
(二)由南京西路—成都北路—重慶中路—淮海中路—西藏南路—西藏中
路—南京西路圍成的區域。
(三)南京東路(四川中路至西藏中路段)、南京西路(西藏中路至烏魯木
齊北路段)、淮海東路、淮海中路(西藏南路至陝西南路段)沿線兩側。
二、二級區域適用範圍
由下列路線圍成的區域,但不包括上述一級區域。
(一)由北外灘黃浦江沿線—公平路—東大名路—新建路—東長治路—東漢
陽路—溧陽路—周家嘴路—九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