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章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按搭设材料分为竹制及钢管扣件式两种。
二、 本章外脚手架定额高度自设计室内地坪至檐口屋面结构板面。多跨建筑物高度不用时,应分别按不同高度计算。
三、 外脚手架竹制 16米以内、 30米以内及钢管扣件式 12米以内、 20米以内子目均适用总高度 20米以内的建筑物。
钢管扣件式外脚手架 30米以内至 270米以内子目适用于总高度超过 20米的建筑物。定额中已包括了防护安全笆及悬挂安
四、 外脚手架定额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斜道、上料平台、铁梯等用料,亦包括了屋面顶部滚出物防患措施。
五、 高度在 3.6米以下的内墙体和围墙不计算脚手架,高度 3.0米以下的外墙不计算外脚手架。
埋深3.0米以下的地下室、设备基础、贮水池、油池必须打折脚手架时 ,套用外加脚手架相应定额子目。
六、 砌内墙净高 3.6米以上应分别按砌筑用里脚手架和粉刷脚手计算。
室内净高 3.6米以上,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