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评价标准(试行)
1 总则
1.0.1 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的建设,提高施工企业安全
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 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效性, 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状
况评价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评价,建筑
施工类非独立法人机构可参照执行。
1.0.3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状况评级,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
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2 评价内容
2.1 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状况
2.1.1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状况应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及贯彻情况、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完成情况情况、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履责情况情况、 企
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企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情况、 企
业对分包(供)方安全生产控制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