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市建设工程专业分包、 劳务分包 合同备案工作流程
(沪建资管 [2005] 第 071 号)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沪建建管( 2005)第 109 号《关于加强 上海 市建设工程专业分包、 劳务分包 合同备案管
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合同备案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施工总包企业合同备案流程
1、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 3日内,凭中标通知书所核定的预计用工数,到项目所在地分包、
劳务市场缴纳综合保险预缴费(本市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和外省市进沪施工企业,本市三级施工企业办理工
程总包合同备案仍按原方法执行)。
2、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在缴纳综合保险预缴费的同时,书面承诺依法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劳务施工合同,并
督促分包企业或劳务企业及时到项目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施工合同备案和办理综合保险人员采集手续。
3、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必须与自己使用的每位建筑劳务人员签订统一格式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