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上海市建设工程节约型工地考核标准》
一、总则
(一)为加强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创建节约型工地活动的管理,
规范创建节约型工地的内容、要求、标准与考核办法,保证创建节约型
工地的节能降耗绩效,特制订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上海行政区域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开展以节能
降耗为核心的创建节约型工地全过程活动的指导和考核检查。
(三)创建节约型工地的考核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
业和本市现行的有关能源资源节约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规范性
文件。
二、术语
(一)节约型工地 :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现场开展的实施节能降耗
目标、责任、措施、管理等活动;在能源、资源及主要建筑材料节约,
综合利用、节能降本上取得明显突破的工地。
(二)能源品种消费 :施工全过程中的电、汽油、柴油、燃料油等能
源品种的消耗。
(三)资源品种消费 :施工全过程中水资源品种的消耗。
(四)主要建筑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