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利电力对外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金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纠纷再审案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9) 沪高民一 (民)再终字第 2号
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上海水利电力对外工程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上海金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上海汇申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上海广厦 (集团 )有限公司。
申请再审人上海水利电力对外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水利公司) 因与被申
请人上海金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厦公司) 、上海汇申实业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申公司) 、上海广厦 (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不服本院(2007)沪高民一 (民 )终字第 142号民事
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于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