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根据国家及上海市等有关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科研计划项目,是指经费来源性质
属于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的纵向科研项目。
第三条 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与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务院
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
(国发〔 2014〕11 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
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 2012〕14号)、《教育部关于进
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 (教监〔 2012〕6 号)、《关
于印发〈上海市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沪
财教〔 2013〕67号 )等文件精神及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 科研计划项目的经费管理与使用实行项目负责
人负责制。进入学校财务的科研经费,由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