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已经 2011年11月30
日国务院第 18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2年2月1日起
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 是指工程以
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
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
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且为实现工程基
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
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
规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