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149 号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已于 2006年 2月 22日经建设部第 85次常
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 2006年 7月 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二○○六年三月二
十二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
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实施对工程造价咨
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
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并在其资
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