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2012 年版)
使用说明
一、《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适用于设计施工一体化的
总承包招标。
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
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
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
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 /”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
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 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
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
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
定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两种评标方法, 供招标人根据
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