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根据公司一体化管理工作推进的要求,为指导南方电网公司 35~
110千伏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开展,规范报告编制内容,提高
配电网项目投资效益,为项目顺利开展下一步工作提供基础。公司组织
五省(区)电网公司及有代表性的地市(州)供电局规划计划专业技术
人员起草本内容深度规定。本规定的编写结合了各省(区)、地市
(州)的实际情况,经过征求意见和三次会议集中讨论而形成。
本办法主要起草单位:南方电网公司计划部、广东电网公司、广
西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海南方电网公司、广州供
电局、佛山供电局、南宁供电局、昆明供电局、贵阳供电局、凯里供电
局、台江供电局、海口供电局。
本办法主要起草人:陈旭、邱朝明、戴志伟、曹华珍、张宁、李
云芬、张群安、刘长春、罗竹平、陆冰雁、刘东升、郑星炯、刘先虎、
廖小文、施坚、雷霖、陈守吉、吴振东、柯景发。
本办法由中国南方电网公司计划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