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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寰球工程公司生产安全事故
责任管理人员处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 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
生,保障人员生命、 财产安全, 严肃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
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
安全事故责任管理人员处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中国寰球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和所属各单位的管理人
员及委派到项目上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 对生产安全责任管理人员的处分按照公司干部
管理权限分级负责。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追究
所属各单位、总部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
任:
(一)发布的指令、决定或者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国家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二)未建立、健全或落实本单位、本项目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