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院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工程院咨询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咨询研究项目,是以中央财政拨
款为主,由中国工程院负责组织实施的咨询研究项目。
部门、地方或企业委托及联合开展的咨询研究项目,参
照本办法或按照双方约定的办法执行。
第三条 中国工程院开展咨询研究的目的是:发挥中国
工程科技界最高荣誉性、咨询性学术机构的作用,按照建设
国家高端智库和 “服务决策、适度超前 ”的要求,坚持咨询研
究的战略性、前瞻性和综合性,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准确、
前瞻、及时的建议。
第四条 咨询研究项目的预算编制、经费使用与管理,
按照《院士科技咨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在咨询研究项目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
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国家
及院的有关规定;严禁组织开展与咨询项目无关的其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