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单位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以下简称 “本
会”)单位会员管理,维护单位会员合法权益,更好地为单位会
员服务,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第 250 号)以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章程》 (以
下简称《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会单位会员的管理和服务。
第三条 本会单位会员享有《章程》规定的权利,并应履行
章程规定的义务。
第四条 本会秘书处负责本会单位会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
工作。
第二章 会籍管理
第五条 申请单位会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二)拥护并遵守本会章程;
(三)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或与工程造价行业相关的各类
企事业单位等。
第六条 入会程序
(一)按要求填写并提交《单位会员申请表》 ;
(二)在理事会或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