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印信管理制度
第1
条
公司的印信由总裁办公室负责管理。公司财务章及法人人名
印鉴由资金财务部负责管理。总裁办公室指定专人担任印信
管理员,该管理员负责承担印信的全部管理责任。
第2
条
印信种类:
1) 公章:经公司工商主管机构登记的公司印章;
2) 合同章:专用于签订各种协议、合同的印章;
3) 介绍信:用于证明有关事项或人员系公司认可的书面凭证;
4) 法人委托书:经公司法人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的委托文件。
第3
条
印信的保管:印信由印信管理员统一保管,公司其他员工无
权保管印信。放置印信的保管柜钥匙,一把由印信管理员保
存,另一把交公司总裁保存。
第4
条
签章:
1) 员工需在有关文件上签章时,首先由用印人到印信管理员处
填写印信使用登记表,
2) 经该员工的主管经理或主管总裁审核后,报总裁审批,由印
信管理员负责签章。
3) 部门经理需签章,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