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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工程监理定点服务合同
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负责人: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 22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甲方 )就中央国家机关工程监理定点单位招标
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 确定 为
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工程监理项目定点单位招标招标文件》 (招
标编号: GC-F06097)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
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签署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
件,包括所有的附件、 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包括招标文件、 投
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