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危房修缮和改建工作, 了解、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 总结推广先进
经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对现有危房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核准危房面积。严重的危房要立即封闭,停
止使用;一般危房要进行维修加固。 各地要根据具体情况,制订修缮、 改建中小学危房规划
和具体措施,并建立目标责任制,报我委备案。
二、各地要努力增加中小学危房修缮、 改建资金。 用于修缮、 改建危房的基本建设投资、
事业经费和其他方面筹措的资金,各地要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管理,讲求效益。
三、各地要切实保证校舍修建质量,建立严格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管理程序。校舍修
建的质量关系重大,绝不可忽视。务必坚持质量第一、牢固实用的原则。
凡因不负责任、 玩忽职守、危房修建质量差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要追究责任, 严肃处理。
四、各地要定期向社会公布中小学危房修缮, 改建工作情况, 以让人民群众了解、 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