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包
单
位
对
分
包
单
位
的
管
理
制
度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1、施工前管理
1.1分包合同
分包单位进场前,将资质报监理单位审查确认, 经监理审查合格后,
方可签订分包合同。 分包合同内容必须贯彻落实项目总目标, 分包单
位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进行。
1.2分包单位进场准备
(1)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向总包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
划,进度要详尽准备。
(2)进场的分包单位所有人员, 接受项目质安部门管理和安全交底。
(3)分包单位必须持有符合要求的资质证明;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持
有效的上岗证; 分包单位所使用的施工设备必须报验; 施工前图纸会
审由总包单位负责安排。
1.3分包开工审批
(1)分包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经总包方、监理、建设
单位审批通过后,由监理下达开工指令,正式开工。
(2)分包方的开工日期以批准的日期为准,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