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
安委会主任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 党、政分管领导任副主任,
相关部门、单位行政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为成员, 负责对所属部门、
单位、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协调、 组织指导和宏观监管,
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
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
议,统一思想认识,齐心协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一方平
安。
(2)组织研究制定年度及重大活动工作计划、应急预案、制度
措施、工作目标、工作重点,为党政领导决策及强化安全管理提
供依据,当好参谋,并检查、指导所辖单位、部门安委会 (领导
小组 )的工作。
(3)组织研究需要政府及上级部门亟待解决的影响正常生产、
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灾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及危险
源,并迅速上报。
(4)结合实际,分析形势,组织安排安全宣传、教育培圳、集
中中和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