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1.1 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防范各类
燃气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等有关法规,及太原市煤气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领导、干部和员工。
3职责
按照事故分级管理的原则, 各单位负责对一般性事故责任人
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审批; 公司负责对较大、 重特大事故责任人
的处理,并执行上级部门的责任追究处理意见。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对事故责任人员, 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追究其事故责任。
4.2 下列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造成事故的,依据本制度第五条
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2.1 岗位操作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擅
离职守,岗位相关人员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监护而未履行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