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云南省建设厅公告第 8号
《云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经 2007 年 3 月 26
日云南省建设厅第 19次厅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8年 4月 1日起实施。
云南省建设厅
二○○八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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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
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
第 14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
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