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大 第 61 号
(1996年9月25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通过1996年9月25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1号公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 2004年 6月 29日云南省第十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和废止 16件涉及行政许可的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 提高建设工程
质量和投资效益,保护招标投标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
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生产性项目总投资在二百万元以上、 生产性项目
总投资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国家投资、 集体投资或者国家、 集体参与投资并控股
的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实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另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