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 南 省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
云南省人民政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规范建筑市场, 开
展平等竞争,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缩短建设工期,确
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列入我省和国家计划的建设工程, 包括新建、 扩建或改
建,工程造价在一百万元以上的,除某些不宜招标的特殊工程,经
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批准外,均应按本办法进行招标投标,择优选
定施工单位。
第三条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分级监督管理。 省招标投标管理
办公室负责省重点建设工程、省属建设工程和生产性建设项目总投
资在二千万元以上及非生产性建设工程总投资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地、州(市)属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地、州(市)属建设工程和
建设项目其在上述投资限额以下的,由地、州(市)招标投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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