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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安办[ 2009]22号
关于《亭湖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行业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整体连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亭湖开发区管委会,南洋经济
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的安
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充分利用执法资源,提
高执法绩效,避免重复和交叉执法,减轻生产经营单位负担,
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我区重点领域和行业的安全生产
形势稳定好转,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联合执法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是有效利用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资源, 严厉
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手段,促使生产经营单位整
改隐患,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行业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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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职能,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形成统一领
导,主次分明,职责到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执法监察机
制。
二、联合执法工作主要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