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管理规定
人员密集场所 assembly occupancies
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如: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
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
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
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
候车、候船、候机厅(楼),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义务消防队 dedicated crew
由本场所从业人员组成, 平时开展防火宣传和检查, 定期接受消防训练;
发生火灾时能够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扑救初期火灾、 组织疏散人员, 引导
消防队到现场,协助保护火灾现场的消防组织。
4.1 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应以通过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其预防
和控制火灾的能力, 进而防止火灾发生, 减少火灾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