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开挖基坑、基槽安全措施
一、开挖坑(槽、沟)深度超过 1.5m时,必须按土质和挖掘深度
放坡或加可靠支撑。作业人员的横向间距不得小于 2.5m,纵向间距不
得小于 3m。严禁掏洞和从下向上拓宽沟槽,以免发生塌方事故。
二、在雨季挖土方时必须排水畅通,并应特别注意边坡的稳定。
下大雨时应暂停土方施工。
三、施工中要防止地面上水流入坑,以免边坡塌方。
四、在深坑、深井内开挖时,要保持坑、井内通风良好,并且注
意对有毒气体的检查工作,遇有可疑情况,应停止作业,并且报告上
级处理。
五、开挖的沟槽边 1m内禁止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 1m以外堆
土不得超过 1.5m高,3~5m堆土高度不得超过 2.5m。
六、开挖深度超过 2m时,必须处设立两道防护栏杆,危险处,夜
间应设红色灯示警。
七、挖土方不得在石头的坡下或贴近未加固的危险楼房基底下进
行。开挖过程中,作业人员要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