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孔(扩大头)混凝土灌注桩施工工艺标准( I 214)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工程基础采用人工挖孔(扩大头)混凝土灌注施工。其成桩直径一
般在 800m 以上。适宜的地层时黄土、无地下水较少的粘性土、粉土,含少量砂、砂卵石的
粘性土层,也可用于膨胀土、冻土及密度程度较好的人工填土、砂卵石。在地质情况复杂、
地下水位高以及孔中缺氧或有毒气发生的土层中不宜采用。
2 施工准备
2.1材料
2.1.1 水泥:宜用强度等级为 32.5及以上的普通硅酸盐水泥, 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硅
酸盐水泥、 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75或其他相应标准的规定,并有出厂合格证、进场检测
报告和复验报告。
2.1.2 砂:中砂或粗砂,含泥量不大于 5%,细度模数 2.5~3.0。
2.1.3 石子:质地坚硬的卵石或碎石,粒径 5~40mm,最大粒径不大于钢筋最小净距的 1/3,
含泥量不大于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