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记录
日期: 年 月 日 SSC表 08.10-2000(Q)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建筑面积 层数 /结构 设计单位
施工部位 人工挖孔桩 施工单位
交底内容及要点 :
1.执行粤建管字 [2003]49 号《关于限制使用人工挖孔灌注桩的通知》要求,执行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及安全规
定( DBJ15-201-91)及省建委粤管字[ 1987]174号文《关于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安全的管理规定》的通知。
2.施工单位必须持施工企业挖孔资质有效证,资质必须盖有效的印章,并明确用于哪一个工程。同时必须要设
有毒气检测仪,按施工方案施工。
3.上岗的员工必须持广州市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合格证,或市建委劳务工人安全教育合格证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地级市以上的劳动部门颁发的证件上岗,并按规定时间进行年审,按其技术等级分配工
作。
5.每个桩孔按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