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标准的通知 -电力定额 [2011]39 号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842 更新时间: 2012-1-4
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标准的通知
电力定额 [2011]39 号
各电力建设定额站:
随着全国各地用工问题日益突出,人工工资水平逐年上涨,为合理确定电力工程造
价,准确反映人工成本变化, 经广泛调研和分析测算, 现决定对 2006版电力建设工程定
额人工工日单价标准予以调整,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
反馈我站。
一、调整标准
(一)、除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云南省迪庆州、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和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外, 全国各地电力建设工程执行统一的人工工日单价调整标准, 调增标准为:
建筑工程 14.23元 /工日,安装工程 15.20元/工日。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青海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