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升降机, 在投
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升降机在使用中每隔 3个月,
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
2、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各部结构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
②齿条与齿轮、导向轮与导轨均接合正常;
③各部钢丝绳固定良好,无异常磨损;
④运行范围内无障碍。
3、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电缆、 接地线完整无损, 控制开关在
零位。电源接通后, 应检查并确认电压正常,应测试无漏电
现象。应试验并确认各限位装置、梯笼、围护门等处的电器
联锁装置良好可靠,电器仪表灵敏有效。启动后, 应进行空
载升降试验,测定各传动机构制动器的效能,确认正常后,
方可开始作业。
4、升降机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当梯笼升离地面 1~2m时,
应停机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 当发现制动效果不良时, 应调
整或修复后方可运行。
5、梯笼内乘人或载物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