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标承包经营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 承包方: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
制暂行条例》,经 人民政府批准,将
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由 管理局、 财政局、 税
务局、 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 分行组成的 工业
发包委员会和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
定以 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抽标者中标,作为
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 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 承包商)。双方协商一
致辞,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
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
包方、承包商、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
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