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建设指南(暂行)
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是指在特定企业设置负责环境保护的
企业环境管理总负责人和具有掌握环境基本法律和污染控制基
本技术的企业环境监督员, 规范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建
设,通过建立企业环境管理组织架构和规范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全面提高企业的自主环境管理水平, 推动企业主动承担环境保护
社会责任。为指导各地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规范
企业的环境行为, 在 2003-2007 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 编制了本
指南,指南主要分为实施依据、术语定义、制度框架和培训管理
四部分。
一、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产生环境
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 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 建立环
境保护责任制度”;
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国
发, 2005? 39号)第二十条:“建立健全国家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