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公司的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 规范资金运用程序, 保
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内部会计控制规
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上海电气《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制
度》、《关于加强资金基金集中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
金。
第三条 本制度主要规定了公司对货币资金管理的责任、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
理等管理规定。
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
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 岗位分工
第五条 公司及其下属各企业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 明确相关部
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制
约和监督。
第六条 企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