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使用流程图
1. 首 期 住 宅 专
项维 修 资 金 的
数额 为 购 房 时
按当 地 住 宅 建
筑安 装 工 程 每
平方 米 造 价 的
5%至 8%缴纳。
2. 业主分户账
面住 宅 专 项 维
修资 金 余 额 不
足首 期 交 存 额
30%的,由市人
民政府建设(房
地产)主管部门
会同 同 级 财 政
部门 ( 业 主 大
会)制定。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第
165 号《住宅
专 项 维 修 资
金管理办法》
为 了 加 强 对
住 宅 专 项 维
修 资 金 的 管
理,保障住宅
共用部位、共
用 设 施 设 备
的 维 修 和 正
常使用,维护
住 宅 专 项 维
修 资 金 所 有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
有权人决策、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