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
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 、财
政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适应深化工程计价改革的需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相
关政策,在总结原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
目组成 >的通知》(建标 [2003]206 号)(以下简称《通知》)执行情况
的基础上,我们修订完成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以下简
称《费用组成》),现印发给你们。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做好发布后
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主要调整内容和贯彻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费用组成》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按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划分为人工费、
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见附件
1)。
(二)为指导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计算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将建筑
安装工程费用按工程造价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