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
(GB/T19668.1-2005)
目 录
第一部分 总 则
1.为了提高信息化工程监理水平,规范信息化工程行为,编制本
规范。
2.本规范适用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立项、实施、评测等方面的监理
工作。
3.实施信息化工程监理前,监理单位必须与信息化建设单位签订
书面信息化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信息化工程
技术要求、费用、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4.信息化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任。
5.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信息化建设
单位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6.信息化工程监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
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1. 范围
本规范
——规定了信息化工程监理的要求和方法
——确定了信息化工程监理的基本原则
——给出了信息化工程监理工作实施指南
——适用于从事信息化工程监理的单位、个人,从事信息化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