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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
面图)审查》事项办事指南
一、项目信息
事项名称: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事项编码: 35574319601003690133440100
子项名称: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
图)审查
二、实施机关
广州市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2015年修正)
第四十条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
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
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
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
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县
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