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玻璃幕墙施工工艺标准
本章适用于民用建筑全玻璃幕墙(包括吊挂式支承和座
地式支承全玻璃幕墙)安装工程。
一、 材料
(一)钢材
1.吊挂或支承式全玻幕墙其吊挂夹具要有良好的耐候
性和适应变形的能力,应采用铜制夹口。
2.全玻璃幕墙固定件采用碳素钢材时表面应进行防腐
蚀处理。热镀锌或防腐涂料表面除锈不得低于 Sa2.5 级,进
行表面处理。
(二)结构胶
1.玻璃幕墙的密封材料宜采用硅酮结构胶或耐候硅酮
密封胶。
2.不同品牌的硅酮结构胶和密封胶不应混合使用。
3.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使用过期的硅酮胶。
4.硅酮结构胶、硅酮耐候胶在使用时应提供与接触材
料的相容性试验合格报告和抗拉力实验合格报告以及保质
年限的质量证明文件。
5.吊挂式安装的吊夹口用胶应采用双组分树脂胶。
(三)玻璃
1.全玻璃幕墙用的玻璃外观质量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玻璃边缘应进行处理, 其加工精度应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