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外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
企业承接南海区工程业务情况登记表
企业名称: (盖章)
承接项目名称:
填表日期: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制
说 明
一、填写此表,所列项目必须全部如实填写,字迹要工整、
清晰,用墨水笔填写,不允许涂改。
二、办理注册登记时,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 已填写好的《佛山市南海区区外商品混凝土(预拌
砂浆)企业承接南海区工程业务情况登记表》 (一式三份);
(二)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复印件,原件核对) ;
(三)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复印件, 原件核对);
(四) 法定代表人业务委托证明书原件,委托人与被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
(五) 所供应的混凝土从搅拌站到施工现场的运输距离和
路线图。
(六) 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购销合同(复印件,原件
核对 );
(七)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