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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区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
应急处理预案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高
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安全生
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
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监督管理的通知》及省
建设厅、市住建局的要求,结合我区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
制订《东川区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以下简
称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行政辖区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可能
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 3 人以上 9 人以下、一次死亡 10 人以
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
二、事故可能发生的类别
(一)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
(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
(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
(五)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事故应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