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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飞行检查办法
为促进我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规范高效管理, 保障工
程优质、干部优秀,根据《建筑法》 、《招标投标法》 、《政府
采购法》、《合同法》等法律和质量管理条例、基本建设程序
规定、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以及 《杭州市政府投资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办法》 (杭政办函 [2011]91 号)
要求,通过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重要环节的“飞行”检查,及
时发现工程建设领域容易产生不当管理、影响投资、质量、
进度控制的主要环节, 有针对性地提出改善管理、 提升效率
的建议和措施,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依法、高效、廉洁履行职
责。现将检查办法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体
区监察局根据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 建立
相应的飞行检查组, 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
特邀监察员等组成,一般每组为 3-5 人。
二、检查范围
滨江区在建的房屋建筑、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