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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制度
为促进医院重点专科学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强专业技术人
才队伍的建设,建立择优竞争的人才选用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选拔条件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合格,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
2、具备主治医师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在
同行中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
3、具有一定的科研水平,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 3篇
或获地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1 项(限至第 2作者);
4、热心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教学考核合格;
5、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和学科规划能力,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选拔程序:
1、申请或推荐 :
根据公布的选拔条件,由个人提出申请或科室讨论推荐,并
向医务科提交申请书;
2、资格审核:
由医务科会同人力资源办,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向医院
专家委员会提出推荐意见;
3、评审和聘任:
医院专家委员会根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