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工作职责
1、在保卫科领导下,负责门前秩序管理工作,保证畅通。遵守上下班时间,
坚守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
2、负责出、入院物品的登记工作,认真执行物品
出入院凭证制度。
3、协助保卫科做好来院机动车辆管理工作, 机动车辆应在指定位置顺序停放,
非机动车及商贩未经允许不得进入院内。
4、负责搞好门前卫生和工作间的卫生工作。
5、门卫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应着装整齐,佩戴袖章。
6、处理问题时应态度和蔼,耐心和气,热情服务。
义务消防员工作职责
1、协助院防火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防火宣传, 提高对防火重要性
的认识。
2、熟悉本单位消防器的分布情况及各种灭火器的使用性能, 经常进行检查保
养。
3、发生火灾要立即报警,并在专职消防队的统一指挥下,奋勇抢救。
4、定期进行防火检查, 对于所发现的不安全因素, 必须及时整改, 重大问题
要报保卫科解决。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医院 编号: CW-